最新美国反垃圾邮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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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最新的美国反垃圾邮件法律,即2003年的许可邮件法令(
CAN-SPAM
Act of 2003
),于2004年1月1日生效。
法律要求内容
法律规定,不管发送信件的数目,对未验证的商业邮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 提供在网上取消订阅的方式
- 在10天内回复取消订阅请求
- 取消订阅机制必须在信息发出后至少30天内继续工作
- 提供寄信人有效的邮件地址
- 以某一方式清楚表明此邮件为广告
- 使用正确的发信人姓名以及有效的邮件地址
- 在标题栏正确描述邮件内容
邮件营销大师会帮助你遵循
邮件营销大师会通过以下方式遵循此法律,避免可能的处罚:
处理邮件退订信息
邮件营销大师会自动处理未验证的信息。收信者可以:
- 点击邮件营销大师自动添加的邮件退订链接
- 发送取消订阅请求的邮件
邮件营销大师可以自动处理这两类退订信息并确保这样的用户不再收到邮件。
处理邮件订阅信息
邮件营销大师订阅管理器允许收件人在独立的页面上查看或者修改邮件订阅内容。
添加邮政地址
邮件营销大师可以在邮件内容中自动添加您的邮政地址,以符合法律的规定
辨认广告
邮件营销大师可以自动在邮件中添加以下内容,以符合法律的规定:
法律适用于
此法令适用于未经允许的广告和推销的电子邮件。也适用于很多电子期刊邮件:
- 此法令优先于已存在的美国反spam法令。只要你的公司、团体或任何客户在美国,它就有效。
法律不适用于
- 被请求的电子邮件:如果收件人同意接受此类邮件,以下要求不再适用
- 联系邮件和贸易事务邮件:比如有关命令,报道,进行中的服务的邮件,或客户已经付款修改的产品,只要求提供正确的发信人姓名和邮件地址,不包括发信人IP地址。
- 非商业信件:比如不涉及利益以及政治事件的信件
附加要求
现在
- 不篡改发信人的IP地址
- 不使用你无权使用的服务器(SMTP)发送信件
- 不从网页上或者世界新闻网络上收集邮件地址
- 不用随机抽取的方式或者字典编造邮件地址
- 如果信件包含未成年人不宜信息,应在邮件名称上有所提示
今后
尽管此法令在2004年1月日生效,但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将会在不久的将来澄清他的一些举措:
- 将会在12个月之内更详细的规定怎样将邮件归类为广告
- 将会在18个月之内更详细的规定广告怎样表明自己身份
- 将会在9个月之内规定举报违反者所能得到的奖金
- 可能会在6个月之内规定一个国家范围内的“不得发送的电子邮件”注册处
- 将会在120天之内决定一个在标题栏注明未成年人不宜的方法
- 将会在270天之内决定怎样防止移动电话spam